2023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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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4 13: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聘用人员队伍,结合讷河市人民法院队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3人(不限性别)。
(详见附件1《讷河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报考须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达到打字技能测试标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在讷河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讷河市人民法院(讷河市公路客运站西侧),考生请从西侧诉讼大厅进。
4.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1)报名表(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报名表详见附件2《讷河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可扫码);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详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请考生提前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好材料并在报名时间内前往讷河市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
5.相关要求:
(1)考生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2)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3)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讷河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专业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均需先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
打字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讷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讷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讷河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讷河市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九、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咨询电话:0452-2965012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讷河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

原标题:讷河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kLS1p0H0YvgFROfowU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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