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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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7: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中国民族音乐》是以中国各民族、各地域的各种体裁形式的音乐(主要是传统音乐)为教学内容的一门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本文就这一课程体系的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课程评价与实施等问进行探讨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普通高校;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建设
  
  《中国民族音乐》是以中国各民族、各地域的各种体裁形式的音乐(主要是传统音乐)为教学内容的一门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现阶段,我国普通高校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育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如何更好的推进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民族民间音乐人才,加快构建这一课程科学系统的教学体系显得尤为的重要。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建设是教学的基础和根本,本着这一原则,本文通过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课程评价与实施等各方面进行探讨,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任何一门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是开展一切教学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目标主要是通过对中国各民族、各地域的各种体裁形式的音乐(主要是传统音乐)的学习,在熟悉和理解中华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保护传统优秀音乐文化遗产,提高人文修养,还对促进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音乐教师具有重要作用。只有明确了课程目标,并要求学科的建设要紧密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在教学的过程中具体设置哪些课程,先学什么,后学什么,怎样把科学系统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体系贯穿于具体的教学和生活中,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任何学科构建的基础。无论任何学科课程教学的设置,都有相对的课程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否则不但不能达到教学目的,甚至还会出现与课程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标准设置,应该紧紧围绕这一学科的课程目标,旨在培养全面发展和高素质的音乐教师人才而设立。具体分为一下几点:
  1.获得有关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种和音乐形态特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获得有关中国各民族各音乐文化区的区域性特征、音乐文化观念、音乐传统、音乐形成与发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民族音乐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并以此来分析中国各民族、各地域的音乐及其特点。
  2.了解三大音乐体系及其各支脉的概况、代表性乐种、曲目和音乐特点。了解部分代表性音乐体裁、形式、乐种的演唱和部分特色乐器演奏的基本特点。
  3.通过艺术实践和理论学习,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的感性与理性认识,提高音乐分析、鉴赏能力。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
  4.通过对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激发学生对各民族音乐的感情表达方式和思维方式特点的关注,激发学生探究音乐艺术文化的志趣,能主动地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和发展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促进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5.理解音乐与人、自然、社会、历史、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理解音乐在文化整体中的意义以及各民族音乐的共性与个性。
  在具体的教学环节中,我们除了遵循以上五条课程标准之外,还要结合各所高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个高校的学生情况开展教学,避免与课程目标相偏离、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脱节的现象,同时还能够避免出现教学内容空洞,松散,过深或是过浅的现象,确保高校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能有序的展开,正在做到实效和质量的统一。
  三、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不仅要围绕《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这一学科的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还要注重选择适应当代大学生需要的,有利于提高音乐素质、具有较高艺术审美价值的教学内容。如果在已有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尽可能全面地选择各民族、各地域、各种体裁形式中具有代表性的曲目作为教学内容,以开拓学生音乐视野,准确把握音乐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在注重学科知识系统性的同时,突出音乐教师教育的特点,精选在音乐教学和社会音乐活动中应用价值较高、指导意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音乐作品。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重视在全国有影响的代表性民族音乐体裁、形式、乐种、乐曲,又要重视对高校所处的地理位置下的特有的民族和乡土音乐的介绍、学习和传播。课程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
  这个内容涵盖了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的学科背景和概念,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音乐体系介绍,其中包括:中国音乐体系、欧洲音乐体系、波斯―阿拉伯体系的具体介绍。在具体的教学中,要分别介绍各音乐体系的概况、代表性乐种、代表性曲目、音乐审美特征、音乐形态特点及其与人、自然、社会、历史、文化的关系。
  2.汉族音乐
  在这个章节的学习中包括汉族民间歌曲概述、汉族民间歌曲的体裁分类和风格区划分、汉族文人歌曲、汉族宗教歌曲。
  歌曲是供歌唱的小型声乐作品,因为歌曲都有词,严格地讲,它也综合了文学成分。但其文学成分(歌词)和音乐(曲调)像水分子中的氢原子和氧原子一样已融为一体,我们在记谱时将词、曲分别记录,乃是因为目前人们还没有找到办法能像声图仪(songs graph)那样把它们记成一行。因此,歌曲和综合艺术(如歌舞、戏曲、说唱等)中的声乐部分有本质的区别,歌曲是单纯形态音乐中用人的声带为媒介表达乐思的艺术形式,而综合艺术类中的音乐则只是某一艺术品种的一个组成部分。
  歌舞是歌唱与舞蹈相结合而产生的具有舞曲性质的表演形式;说唱是歌唱与说故事相结合而产生的具有叙事曲性质的表演形式;戏曲指的是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相结合而形成综合表演艺术形式。歌曲、歌舞、说唱、戏曲之间通常有交叉互用的现象,歌曲通常被认为是基础性的声乐艺术形式,它不仅具有自身独立的形式,而且通常作为歌舞、说唱、戏曲的素材或组成部分,融入其中,使之具有独特的地域风格。
  因为歌曲在历史上对器乐类和综合类音乐的发展都有过重大影响,最为重要,所以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以声乐类歌曲为主要内容,包括民间歌曲、文人歌曲和宗教歌曲三个部分。
  3.汉族器乐
  主要内容是源远流长的汉族器乐,丰富多彩的汉族器乐。包括:琴、筝、琵琶、二胡、笛子、丝竹乐合奏、鼓吹乐合奏、吹打乐合奏。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文明发祥最早的民族之一,汉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其民族器乐有悠久的历史,为我们留下了多种多样富有民族特色的乐器、品种纷繁的器乐演奏形式以及大量优秀的器乐作品,也为我们教学内容的选择,留下了很多宝贵的资料。在这个章节的教学中,分别讲授各种体裁形式的概况,分析、鉴赏和学唱部分代表性曲目,总结归纳各种音乐体裁形式的艺术特征及其与人、自然、社会、历史、文化的关系。
  4.汉族综合艺术
  我国各民族人民都能歌善舞,民间舞蹈品种纷繁,音乐风格各异。由于在民间的实际表演中歌和舞很难彻底分开,有歌便有舞,有舞就有歌,我国音乐学界把民间流行的各种舞蹈称为民间歌舞。民间歌舞历史悠久,是一种音乐、舞蹈相结合的艺术形式。这个部分包括:歌舞音乐、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
  5.少数民族音乐
  内容包括蒙古族音乐、藏族音乐、维吾尔族音乐、哈萨克族音乐、朝鲜族音乐概述,民间音乐的体裁与品种和音乐特点。
  还有就是根据学校所处的省市位置,加入有当地特色的本土音乐。拿临沧师专为例,加入临沧本土文化,了解学唱佤族、傣族、布朗族、拉祜族等民歌也是这门课程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
           
       四、课程教学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要重视音乐审美实践教学,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从音像资料的视听入手,加强音乐审美感受,多唱、多背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曲目,在学生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作理论分析、总结和归纳。还要紧密围绕教学目标以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形成为目标,注意知识掌握与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形成相结合。在关注学生学习和掌握各民族、各地域音乐的相关知识的同时,重视激发学习兴趣,形成正确的态度和音乐审美价值观。提倡学科知识的综合,注意音乐与文化相结合。在对中国各民族、各地域音乐的分析中,贯穿“文化中的音乐”和“音乐中的文化”的理念和方法,以利于理解音乐在文化整体中的位置和特点。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中,既要关注本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传授,又要关注基础教育中的中国民族音乐的教学内容和学校音乐课程改革发展的实际。注意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贯穿渗透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为学生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的音乐课程改革实践奠定基础。提高音乐审美能力与促进创造性思维发展相结合。在对中国各民族、各地域音乐的鉴赏、演奏、演唱和即兴创作等学习活动中,培养学生探究音乐艺术规律和文化内涵的兴趣,提高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充分利用本地传统音乐资源:适当增加当地汉族和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在教学内容中的份量;可约请当地的传统音乐专家来校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实地调查、收集民间音乐,参与各种民俗音乐活动;学习当地汉族、少数民族代表性乐种、特色乐器等的演唱和演奏。
  五、课程评价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评价要针对具体的教学质量来进行,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教学测量评价体系。对教与学都能作出客观的评价是保证教与学质量可持续提高的重要环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音乐审美感受能力评价与理论知识评价相结合。重视学生对中国民族音乐各种体裁形式曲目的鉴赏、唱奏实践活动,在对其感受能力评价的基础上,可采取口头分析、写作小论文等形式来促进理论分析能力的提高。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视学习过程与学习态度的考察,促进学习积极性的发挥。形成性评价的主要方式是课堂问答、讨论和课外视听感受,艺术实践;终结性评价的主要方式是阶段性考查、期终考试。
  3.教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学生可以从学习过程、学生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的纵向比较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师可以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师生之间可就以上各方面开展互评及他评。
  六、课程实施
  要能按质按量的开展《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教学工作,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配套设施。
  1.师资的配备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很高的艺术类学科,所以在师资的选择上显得尤为的重要,并是不所有艺术类院校和音乐院校毕业的人都能胜任这门课程的教学。这门课程的教学需要综合素质很强的专业教学队伍。担任这么课程教学的教师应该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要对教师进行职前、在职的专业培训,还要能够定期到专业院校进修学习。
  2.教学设备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艺术性很强的学科,能够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对于该课程的教学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1)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图书、期刊(含纸质和电子等);教学课件、网络资源等。
  (3)根据艺术实践教学的需要和学校条件,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国民族传统乐器,并提供演奏场所。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健全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完善科学的教学体系,才能使学生在了解名家风格的同时,又能亲身感受传统艺术的魅力,还能够学会演绎传统音乐的风格特色与表演技艺,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同时,还能树立当代大学生正确的音乐观,激发学生学习传统音乐的热情和对民族音乐的情感,从而使学生对我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从感性到理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和把握,为今后的工作和研究打下基础,并为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事业的发展输送大批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人才。
  
  参考文献:
  [1]金玺铎. 任英.谈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建设.[J].现代
   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 ,(4);14-15
  [2]曹理.音乐课程建设的新突破.[J].中国音乐教育
   1995,(5);31-38
  [3]贺春华.谈普通高校艺术类课程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
   2003,(9);40-41
  [4]杜亚雄.王同.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程.[M]. 上海音乐出版
   社.200 .9
  
  作者简介:
  罗玲芝,讲师,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音乐学(钢琴),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教学心理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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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雅宝题库交流网,可以欣赏到这么多的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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