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春国开电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公务员制度讲座公务员制度讲座 复制 1第二次形考任务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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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9: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务员制度讲座 复制 1_第二次形考任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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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总分:100    得分:35
1. 职位分类主要是以人为中心,以个人条件包括学历、资历与能力等来划分官阶、评定职称与报酬。
答案:

2. 科举制度的 “基本内核”,即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为西方文官制度或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答案:

3. 公务员录用适用于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答案:
4.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一般是直接委派相关人员担任移动公务员职务。
答案:
5. 降职是属于纪律惩戒范畴,而不属于任用范畴。
答案:

6. 西方国家文官制度中的分类定位制度包括以美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和以英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
答案:

7. 公务员分类制度构成了公务员管理的前提条件。
答案:

8. 德国、英国和法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类似,都实行的是品位分类制。
答案:

9. 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日益从科学适中走向了两个极端。
答案:

10. 发布招考公告是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必经法定程序。
答案:

11. 实行试用期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答案:

12.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可以直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方法。
答案: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13. 从数量上说,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通过聘任的形式获得公务员职务的。
答案:

14. 公国务院任免各部、委员会的副部长。
答案:

15. 我国公务员晋升的方式有逐级晋升、破格晋升与越级晋升三种方式。
答案:

16. 职务序列是根据 ( ???? )设置的。
A. 职位类别
B. 领导与非领导职务
C. 级别层次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D. 职能要求
答案:

17.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 ( ?? )。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A. 衔级
B. 职位
C. 级别
D. 职能
答案:

18.下列 ( ?? ) 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 身体健康
B. 大专以上学历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答案:

19.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 ??? )。
A. 大专学历
B. 曾被记行政处分的
C. 受过行政拘留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答案:

20.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 ( ???? ) 负责组织;必要时其也可授权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工作。
A.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 招考机关
C.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 设区的市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答案:

21.广州海关拟招录 4名公务员,请问下面哪个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 ?? )
A. 国家人事部
B. 广州市委组织部
C. 广东省人事厅
D. 广州市人事局
答案:,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22.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包括( ?? )等。,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A. 选任制一网一平台答案
B. 聘任制
C. 委任制
D. 任期制
答案:

23.根据法律规定,担任以下 ( ??? )等 职务的公务员实行的是选任制。
A. 民革中央主席
B.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C. 自治州副州长
D. 省委书记
答案:

24.( ??? ) 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可以越级晋升的情况。
A. 工作特殊需要
B. 工作经验丰富
C. 资历很高
D. 表现特别优秀的公务员
答案:

25.公务员被降职使用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
A. 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B. 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C. 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D. 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答案:

26.简述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1.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招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考试;(4)考察与体检;(5)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4.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5.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27.简述公务员职务聘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答案:答:1.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适用于两类职位:一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二是辅助性职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包括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辅助性职位事务性较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等方面的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2. 实行聘任的职位应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实行聘任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包括公务员法规定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3.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选聘的方法。


28.简述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和原则。
答案: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规定中的“降级”与“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的降职不同,“职务升降”一章中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该规定所指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即降职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性质,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而给公务员带来的不利后果。  
1.警告。警告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违纪后果影响较小的情形。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适用于违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公务员处分原则  1.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是指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必须清楚,这是对违纪行为正确定性量纪的客观基础。定案的事实不能前后矛盾、牵强附会、含糊不清,更不能把一些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无中生有、颠倒是非、随意夸大或缩小的材料,作为定案所依据的事实。  2.证据确凿  证据确凿是指收集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是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确凿包含有四个层次的内容:一是证据必须真实,所取得的证据要能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与案件没有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三是证据必须充分,必须能够将案件中所认定的违纪事实证明清楚,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四是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排除。需要强调的还有,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违纪;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错误的本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违纪。  3.定性准确  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违纪人员或者违纪单位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准确地判定案件的性质,是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纪律能否得以正确执行。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切忌将此行为认定为彼行为。定性不准,必然会导致对案件的错误处理。  4.处理恰当  处理恰当是指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违纪行为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依法给予违纪行为人恰当的处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处理是执行纪律的最后一个环节。犯错误人员是否受到应有的处分,给予的处分是否恰当,对于正确执行政纪,惩处违纪行为,挽救犯错误人员,教育广大公务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整个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程序不合法也会使处分无效。程序合法原则是《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处分规定的新增原则。近年来,办案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问较为严重,由于程序不合法,导致办理案件缺乏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处分对象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务员法》将“程序合法”作为对公务员处分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规定。程序合法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是案件调查处理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案件的调查处理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是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案件的根本保证,与遵守实体性规定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只有达到程序合法的要求,才能保证处分决定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程序性规定的重要性,认为程序严格会束缚手脚,影响办案效率,这是十分有害的。因此,处分决定机关要在注重把好事实关、定性处理关的同时,也必须把好程序关。  6.手续完备  手续完备是指案件查处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书面材料,要完整、全面和准确、,这是程序合法的一部分。例如,初查审批手续、立案审批手续、调查报告、处分决定书、复查决定书、复核决定书等必须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是对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公务员处分工作公正、公平原则的体现。


29.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准备报考公务员。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案: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的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 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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