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郴州北湖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2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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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 1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湖区委、北湖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在湖南省人才市场设置招聘点(见附件4),以现场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2名。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审查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详见《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附件4),具体招聘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调整将在(http://www.hnrcsc.com/html/202203/50691.html)网站另行公告。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专业设置以《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集体研究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http://www.hnrcsc.com/html/202203/50691.html)先下载《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编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
2.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5,如有调整将在(http://www.hnrcsc.com/html/202203/50691.html)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聘中全程限报考1次且限报考 1个岗位,凡重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编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编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4,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打印好《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编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1份等报考所需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及规培证、执业资格证(硕士研究生)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执业资格证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4,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 );如同一岗位总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考官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将于各招聘点面试全部完成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罗成辉 区委书记
蒋慧亮 区委副书记、区长
组 长:邓国光 区委副书记
张 强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卢 坤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何 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许 青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李 翔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贺基和 区编办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李付良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亮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龙铁富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
李香斌 区卫健局局长
刘德华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翔任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亮,区卫健局党组书记龙铁富,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刘德华任常务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工作,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后勤保障。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郴州市诚信体系。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优惠政策
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区卫计系统相应的人事编制统一管理,按市、区有关人才引进文件规定,兑现有关奖励和安家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67117。
九、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北湖区区委人才办:0735-2220265;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2337008;
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十、经费保障
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支出由北湖区引才计划专项经费列支。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控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申报表》
2.《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考时间和地点
北湖区卫组织部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湖区委编办

北湖区卫健委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日

原标:202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nrcsc.com/html/202203/50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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