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8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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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5 20: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补选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选任名额
2022年禅城区共增补人民陪审员89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5名。增补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任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补选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项,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六条“增补人民陪审员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从禅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及2018年随机抽选审核通过后但未最终被任命的6人(在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随机抽选审核通过393人,其中已任命387人,未任命6人)中随机抽选确定;
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在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程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共169人,其中已任命96人,未任命73人。本次拟从未任命的73人中随机抽选确定15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意愿确认。确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本辖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愿。
(五)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禅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禅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办公地址:禅城区司法局惠景三街40号一楼大厅,电话:89932317。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2年3月18日

原标: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wzsy/tzgg/content/post_520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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