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的原则 |
331| 6
|
上一篇: 《儿童权利公约》共54条,关于儿童权利多达几十种,如姓名权、国籍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医疗保健权、受父母照料权、娱乐权、闲暇权、隐私权、表达权等。但其最基本的 下一篇: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 | ||
相关帖子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