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教育形势下教员代职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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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21: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教员代职已经成为提高任职教育能力和军事管理能力的转换器和加速器。任职教育的1年实践,使教员下部队代职实现了从少批量向多批次转变、从长周期向短周期转变、从代职岗位与教学任务联系不紧向任职岗位与教学任务对口的历史性转变,但也存在一些问,影响着教员代职的效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教员代职机制,使教员代职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关键词】: 教员代职;任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任职教育要求教员不仅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有高学历和好的教学技巧,而且还必须有部队实践工作经验,从某种意义以上讲,部队的任职经历是任职院校教员合格的前提条件之一。为了适应任职教育,近几年来,各院校都积极开展了教员到部队代职锻炼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教员代职是提高任职教育能力和军事管理能力的转换器和加速器
  教员代职锻炼由来已久,20世纪50年代中期,军队干部下基层代职就已形成制度,这里面也包含着教员下部队代职。2003年11月全军第十五次院校会议,开始将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相对分离,促使军队院校由以学历为主向以任职教育为主的转变,这种转型,对教员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中一条就是要求从事任职教育的教员具有部队的实际工作经验,给教员代职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要求。
  由于我军任职教育院校绝大部分是由学历教育转型而来的,教员队伍的来源、构成普遍存在结构性问题,即从部队交流到院校任教的比例很低,大部分都是来自部队院校和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从学员到教员,从校门到校门,缺少部队任职经历,对部队不了解或了解不深,缺乏部队实践经验。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讲,应该彻底走干部双向交流的路子,实现部队军官和院校教员双向任职交流常态化,这也是世界其它军事强国的普遍做法。例如,美军的任职教育院校的教员基本上都是担任过战斗部队相应指挥参谋职务、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优秀军官,并且流动性很强,专职教员平均任教时间为2-3年就要返回部队。由于我们的国情和军情不同,虽然我们也已经开始有这样的顶层设计,但短时期内,还不具备完全实现院校教员和部队干部双向任职交流的条件,况且教员队伍的建设本身是一个长期工程,搞任职教育又刻不容缓,因此,必须立足中国军情,从部队院校的实际出发,立足现有教员队伍实际,通过教员到部队代职,补上教员缺少部队任职经历这一短板。
  教员代职从全军第十五次院校会议开始,已经过了1年时间,教员下部队代职实现了从少批量、长周期、代职岗位与教学任务联系不紧,向多批次、短周期、任职岗位与教学任务对口的历史性转变。以海军潜艇学院为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学院具有任代职经历教员的比例已由2005年的25%,上升到了现在的8 %,有部队代职任职经历的教员比例大幅提升。绝大多数代职教员进入角色快,工作投入,利用部队的条件,提高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极大地促进了任职教育的深入发展,同时代职教员也发挥自身的知识优势,为部队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对代职单位的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教员到部队代职是从中国军情出发的适应院校教育转型的正确抉择,教员代职已经成为提高任职教育能力和军事管理能力的转换器和加速器。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任职教育开展的时间还不长,代职工作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二、教员代职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部分代职教员认识不到位
  少数代职教员对下部队代职的意义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教员只要掌握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即可,不需要代职;有的把代职当成出公差、镀金或度假休息,有临时观念,身在心不在;部分代职教员放不下架子,不深入基层,不愿做事务性工作,不与干部战士交朋友,甚至个别人利用代职机会到处游玩等等。总之,“身在曹营心在汉”,思想不端正,没有把代职当作了解部队、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的难得机会。
  (二)部分岗位安排不合理
  代职岗位存在专业不对口现象,所学非所用;有的代职的岗位层次较低,类似到部队新兵锻炼,与教员的技术等级差距较大,教员代职的针对性实效性受到影响。还有少数部队对代职教员不够信任,怕给部队添乱,不愿给太多的锻炼机会,代职教员没有干事的舞台。
  (三)部分人员安排不合理
  任职教育的教学科研任务很重,安排教员代职,确实短期内影响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因而,有些派出单位热情不高,纯粹当任务来完成;有的选派对象不明确,不管需要不需要,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把年轻教员作为首选,而忽视虽然来自部队但已离开多年的中年教员;有的甚至安排已近转业年龄,且雅发展潜力的教员,结果职还没代完,转业谈话已到,失去了代职的初衷,浪费了宝贵的资源。
  (四)管理、考核体制不合理
  代职教员派出院校与接收部队之间衔接管理存在制度空挡。对于院校而言,人已经不在原单位,对代职干部的管理难免粗疏。对代职干部的考核评价除了依据其本人自我鉴定以外,往往只能根据代职接收单位提供的评价来认定。对部队而言,由于考虑到教员是来代职且时间不长,所给的评价一般都不错,日常管理也失之宽疏。少部分单位把代职教员当外人,在工作总结、评功评奖等活动中不把教员纳入,对成绩不肯定不奖励,不对的也不批评,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也很少让教员参加,对其思想不分析,甚至存在工作雅人问,人员雅人管的现象,雅形中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教员代职机制,使教员代职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教员代职是全面建设高素质教员队伍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既要抓好当前的应急性的“补缺式”的代职工作,也要筹划长远,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总目标和军委制定的人才战略工程规划来指引,建立教员代职的长效机制,使教员代职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教育,科学实施教员代职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要重视加强对代职教员的职责教育。使代职教员认清到部队代职锻炼对于任职教育、培育合格军事人才的重要性,使代职教员珍惜这一难得的机会,克服临时观念,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地拜官兵为师,真心实意地向基层学习,做到代职时间虽短,但要当本职看,权力虽小,但要尽全力干,位置虽虚,但要往实里做,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补齐补强缺少部队经历这一短板,同时也发挥自己的知识优势,力所能及地为部队解决一些难题。
  二是要重视对代职教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可以请部队的业务机关人员和领导来院为代职的教员讲解部队的最新情况,包括部队训练管理和装备更替的最新动态,以及新装备环境下,部队缺什么、需要什么知识,从而使代职教员可以提前知道代职要干什么、要学什么,要重点去了解和掌握哪些东西,增强代职的针对性。还可以适时组织代职人员的优秀代表作经验报告,请他们以自己的切身体验引导拟代职人员扎扎实实做好岗前准备工作。
  (二)创新选派机制,合理确定代职人选
  合理确定代职人选。院校应制定教员代职规划,明确选择代职人选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同时,应该根据这些条件,在确定代职人选的过程中,还要坚持“补课型”(没有部队任职经历的教员)、“淬火型”(以前有过部队任职经历但已离开部队多年的教员)和“调研型”(既有丰富的部队工作经验,又有扎实的学术理论功底、能够进行创新性研究的教员)相结合原则,其中又以“补课型”为先;中年和青年教员的安排比例要合适,按计划每批次安排的代职教员要有不同年龄层次和职务等级,要考虑教学的需要和教员的经历情况,让教员带着问题和任务下部队,新教员岗前培训代职则以下连队锻炼和了解部队生活为主,中、高职教员则以岗位任职锻炼和专项课题调研为主;对于发展潜力不大接近转业年龄的要慎重安排,杜绝“代职结束之时就是转业之日”的情况发生。
           
       教员代职常态化。代职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行为,了解部队,加强与部队的经常联系,跟踪部队的现实发展,进而提高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是任职教育的永恒课题。实现部队军官和院校教员双向任职交流常态化,使每个教员在一个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5年),都到作战部队代职一次,使代职锻炼常态化是任职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教员代职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制定“订单式”邀请代职制度。部队在服从接受上级统一安排的代职教员的同时,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季度训练任务,向院校发出所需专业的代职教员的邀请。这种“订单式”邀请代职的做法,既可满足部队对人才智力支撑的需要,激发部队对代职工作支持的积极性,又可有效避免派遣代职教员的盲目性。
  (三)选准代职时机,增强代职的实效性
  选准代职时机,对于代职取得好的效果十分重要,时机不当,极有可能使赴部队代职成为既浪费教员时间,又增加部队负担的一种形式主义。
  部队执行重大任务时就是教员代职的良机。部队执行重大任务,尤其是潜艇远航、实兵对抗演练和实弹发射任务,是最接近实战的全要素、全流程的战备训练活动,不仅涉及远程机动、战场准备、作战运用,而且涉及防侦察监视,防精确打击,有时还要进行氛围营造等,若代职教员能从一开始就参与任务的准备工作并全程跟踪任务的实际进程,则可以从中获知许多在书本中、在院校内得不到或得不全的东西,达到“新装备教学能力同步形成”,从而使代职犹如经历一次实战的磨炼,收获到比仅仅留在部队营区更多的东西。此外,部队进行新训法、战法综合演练时,担任的课题部队建设试点和自己承担的课题密切相关时,也都是代职的良机。
  (四)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双轨管理
  全军应建立统一的任职院校教员队伍代职的法规或规章,对代职教员的管理体制、专业分类、部队代职锻炼安排等统一规范。各大单位对教员代职对应的岗位、职务安排、具体管理规范等,也应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使得教员的代职岗位安排减少随意性,管理上有章可寻。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代职单位的联系,对教员代职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建立相关信息的数据库,能够随时掌握代职教员的各方面表现及完成任务情况。
  对代职教员实行部队和院校的双轨管理。总政文件明确规定:“干部代职期间,由代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代职单位为主。”代职教员的行政、组织和供给关系都转到了代职单位,代职单位当然有管理代职教员的责任,必须在为他们“搭舞台、压担子”的同时,象对待自己本单位的干部一样,依据条例条令大胆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代职教员毕竟是“代”职,不是调入该单位任职,学院是他们的根,派出院校仍具有管理好派出代职教员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必须加强和部队的沟通,与部队一起对代职教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一是走前要严教。下基层代职的教员,大多是没有部队工作经历或刚从军内外院校毕业,他们对部队战备、训练、工作与生活不熟悉,对部队行政管理、作风纪律的各项规定不了解,很有必要进行代职前的动员与教育,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坚持经常与代职教员和代职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代职教员的代职情况,适时酌情给予帮助教育。如有的代职教员提出休假要求,应给予明确代职期间一般不安排休假,特殊情况应经代职单位同意,报请派出单位政治机关批准,以便让代职教员集中精力完成好代职任务。与此同时,派出单位的领导要主动关心代职教员,对他们提出的一些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尽量给予协调解决,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宝,让他们安心代职,为部队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总之,只有代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形成共教、共管的共育人才机制,才能使代职制度长期坚持,并有效发挥“双赢”效益。
  (五)健全考评机制,加强对代职教员的考核
  要制订代职教员守则,细化代职锻炼的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对代职教员的考核。要建立任职汇报制度,制定代职期间不同阶段、不同任务的考评项目和内容;代职和交流人员也要定期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院校要把教员的代职经历及其表现作为教员认证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硬杠杠以及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鼓励教员选择紧贴部队作战训练的科研课题,并及时提供经费。部队对代职教员的问题,要敢于批评,对表现好的要及时表扬奖励,并及时通报原单位,而对代职期间表现一般或考评不合格者,当年原则上不能晋升新的技术等级或行政职务,问题严重的,可给予必要的处分。总之,要奖罚并用,使代职教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增强下部队代职的积极性,增强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提升任教能力的主动性、紧迫性。
  
  参考文献
  
  [1]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军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2010,(8).
  [2]徐丽,尹肖云.任职院校教员培养基层锻炼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9,(1).
  [3]苗海,加强任职教员队伍建设的思考[J].海军院校教育, 2010,(4).
  [4]吕世平,对任职教育形势下教员代职问题的思考[J].总政治部宣传部《建言献策》,2009,(12).
  [5]潘玉田,耿仕信.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论[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 .
  
  【责任编辑:李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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