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体化经济运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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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3: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20世纪50年代末的农业集体化经济割断了农民与农业活动直接的利益联系,从而给我国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和灾难,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农业集体化经济给我们今天的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历史启示是:要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并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依据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
【关键词】: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142-02
  一、农业集体化经济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20世纪50年代末的农村集体化经济没有经历试验和长大的过程,在经历短短几个月的转社风潮后,便完全取代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等组织形式的经济。由于当时的集体化经济脱离了实际生产力水平,加上带有基本政治倾向的发展过程,它不可能真正地解决农业发展中的问题,成为农业经济的巨大障碍。
  1.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公社所有制的特点是全公社范围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盈亏。公社成立之际,原来农业社的财产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全部雅偿归公,任凭公社调拨,公社的开支和社员的消费等均由国家统一确定。这些似乎比过去更“公”了,但是,这种制度脱离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实际水平,脱离了广大农民的思想觉悟,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2.高度集权的政社合一体制。这种体制使农村基层政权和集体化经济组织合为一体,以政化社,同时把集体化经济组织当作基层政权的附属品,使集体化经济完全失去了独立性和自主权。这主要表现在强迫命令式的“共产风”,使一切平调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如“据甘肃省对平凉、白银、通渭、陇西四县市调查,县级机关、学校百分之八九十有平调问题。”不因地制宜地按经济规律办事,单凭行政命令管理经济的方式,恰是当时以行政手段支撑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
  3.不合理的生产流通运行体制。农业生产上的“冒进”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盲目大搞一些非生产性建设,由于超出当时的客观能力,导致农业经济日益困难;二是忽视副业生产,忽视经济结构组合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导致农业生态平衡失调;三是对土地流转和劳动力流动实行严格的限制,以此来控制农业生产并维持农产品低成本运营。在流通领域,国家严禁农民从事商业等非农经营,实行国家统销这一垄断经营。这一系列限制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致使农村市场经济全面瘫痪。
  4.“一拉平”式的分配制度。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供给制主要是指伙食供给制,是主要的分配方式。客观上讲,它割断了消费与劳动的关系,只能造成“工多不喜,工少不急,两餐稀饭,你吃我吃”等平均主义思想的泛滥。在当时集体经济实力很薄弱的情况下,除了供粮管饭外,公社发不了多少工资,甚至“一些地方能发工资的社,也是发一两个月就难以为继了。”总之,对社员的劳动报酬采取“一拉平”做法,压制了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了工效。
  二、农业集体化经济中问题出现的原因
  农村集体化经济运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农村的生产力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带来了极大的摧残。之所以出现如上所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对客观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除此以外,还受其他一些影响。
  1.特殊的时代背景的影响。首先,苏联共产主义之风的影响。早在1920年列宁曾提出了“共产主义等于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著名口号,并认为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能使俄国走向共产主义。虽然后来他承认这是个错误,却加速了共产主义之风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进一步扩散。斯大林在1952年宣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现在处于“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时期。而在1959年苏共二十一大上,赫鲁晓夫公开宣布苏联已经迈入了“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时期”。这些对我国产生了极大影响,国家决定以苏联为模型,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步入共产主义社会。其次,当时农业浮夸风和共产风极为盛行,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处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好形势之下。这种主流意识导致了国家对共产主义很快到来的错误估计,也形成了建立一种全“新”的农村社会组织构架即人民公社的构想。
  2.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作为垄断性经济组织的人民公社,兼顾了农林牧副渔等多种经济,从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角度来讲,这必须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人民公社初期实行自给性生产和供给,商品性生产和供给只是附带性的,这使人民公社“在最大限度内成为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实体”。在单一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和供给几乎难以发展起来,多种经营也并未真正实行过。另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淹没,农民的主人翁地位没有得以充分的体现。1958年之后发生的强迫命令风,便是计划经济体制极端的体现。
  3.强制性的行政干预的制约。利用行政手段管理集体化经济,使集体化经济完全成为政权的附属品。在政社合一体系之下,农村的管理干部及骨干由国家委派产生,是人民公社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但由于他们的任免与公社生产的好坏及社员经济收入多少没有直接的挂钩,加上他们对于农村经济管理缺乏经验,往往容易造成强迫命令、瞎指挥、大刮“共产风”等一系列严重违反经济规律的现象出现。这种高度集权体制是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他们共同压制了公社经济健康合理的发展。
  4.不成熟的思想意识的反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马克思提出的“合理化”和苏联的集体化认识不透彻。针对农业集体化经济,马克思所提出的“合理化”的前提条件是资本主义创造的大机器生产力为物质基础。而当时我国农村生产力仍以手工劳作为主,不具备“合理化”应有的物质条件。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是苏联集体化经济运作的舵手,其种种弊端极为突出,社会震荡很大。然而,当时国家对这些问题却没深刻的反思和纠正。二是不适当地继续沿用革命经验。尽管历史条件和党的任务已有所变化,但国家却用战时经验取代经济建设理论来发展经济,这是不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三是“左”倾冒进思想的泛滥。这种思想忽视了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制的相对稳定性,发展速度表现过急过快,不能很好地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种务实精神。
  三、农业集体化经济所带来的历史启示
  人民公社给广大劳动群众造成了难以估计的损失。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实现小康社会,我们在把握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更应当牢记历史教训,以史为鉴。
  1.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才能与生产力形成良性的互促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阻碍生产力发展。50年代末的农业集体化经济是在生产力仍很落后的客观前提下,经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途径迅速实现的。这时期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在消除私有经济而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以供给制为主而忽视差别和效率的分配制度,取消市场经济进而实行全面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样的生产关系违背了经济规律,给农业集体化经济带来了消极影响,使农业生产遭受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破坏。19 0年与1951年相比,主要农产品产量都有明显的下降,其中粮食、棉花和粮油分别降低了2 .4%、35.2%、53.8%。农业减产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建设步伐,同时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很大威胁。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一系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纠正之前不合乎经济规律的生产关系,才使生产关系的潜力得到了合理性发挥,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实践证明,只有立足现实和具体国情,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发展规律,才能使生产力持续健康地不断发展。只有待生产力高度发达和商品极度充足时,方可自然过渡到完全的全社会所有制经济制度。
           
       2.正确处理并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首先,坚持以市场经济为主、计划经济为辅的经济运行机制。人民公社初期,政府采用各种行政手段取代市场调节来干预农业经济,以单一的计划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这严重违背了经济原则,导致农业生产不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农村市场不流通,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资源严重浪费。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在农村逐步展开,农民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农业生产经营遵循价值规律,农村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农业经济效益大为提高。其次,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50年代末的农业集体化经济不容许任何非公有制经济因素存在,这严重制约了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工农产品极度匮乏,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较低。改革开放后,我国慢慢放开了对非公有制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充分的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质量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积累和完善。在鼓励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对集体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仍须加强,我国只有加大集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定农村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3.依据国情来建设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现阶段,我国生产力依旧十分落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这决定了我国不能完全照抄别国的农业经济发展经验,也不能本本地照搬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集体化的理论。50年代末的农村之所以能兴起集体化经济,除了照搬苏联农庄经济体制外,深层原因是国家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不透彻性的表面化理解,误认为苏联模式的集体化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应有的模式。改革开放后,我国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了透彻的理解,对我国国情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三十多年来,我国结合农业经济发展规律,持续、健康、全面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目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工作更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国家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之际,更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农村特色经济,增强农业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
  [2]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
  (下)[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3]陈吉元,陈家骥,杨勋.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
  [4]何耀敏,武力.五十年国事纪要(经济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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