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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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23: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 用电检查活动是将供电企业和客户联系在一起的桥梁和纽带。这不仅是出于对供电企业自身的考虑,更多的还是出于对客户负责任的表现。用电检查工作并不是很容易的一项工作,而是一项非常繁重的任务,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很多的问亟待我们去解决。
【关键词】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 TM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13-9 11-(2011)122-0208-01
  
  顾名思义,所谓的用电检查所指的主要是供电机构对客户用电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和检查活动,这一活动是国家电力法律赋予电网经营机构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是电力行业中的一项比较特殊的专业技能,也是构成用电管理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同时,用电检查活动也是将供电企业和客户联系在一起的桥梁和纽带。从这一角度出发,也使日常生活中的用电检查工作成为了面向用电客户的一个窗口,这不仅是出于对供电企业自身的考虑,更多的还是出于对客户负责任的表现。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发现,用电检查工作并不是很容易的一项工作,而是一项非常繁重的任务,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
  1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现状
  1.1 窃电技术有了质的飞跃,窃电证据难以取得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窃电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当然这是就传统的窃电方式而言,就过去传统的窃电手段而言,主要表现在相对原始,主要方式有对无表电线的乱拉乱接,绕开电能表用电以及私自开启电表接线盒封印和电表大盖封印用电、损坏电能表以及计量互感器用电等多种手段。但是,就目前的窃电方式而言,其突出的特点就表现在对现代化高科技技术的联合上,也就是我们所提及的通过高科技手段的引入结合电能表自身的物理特性来改变电能表的参数设置,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在检查的过程中,甚至还发现了利用电子表屏窃电现象的出现,这些无疑增加了检查工作的难度,在造成了用电的损失的同时,也增加了潜在的危险,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安全。此外,由于电能与其他性质的商品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突出表现其自身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完成的一体性,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决定了电能被盗不同于其他性质的商品被盗,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①在窃电的时候,窃电者可以及时销毁窃电工具,造成窃电现场在难以保持,增加了检查工作的难度;②窃电工具小巧隐蔽,而又大多安装在室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查工作的困难;③由于电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窃电形式的特殊性,那就是不需要运输、储藏和销赃。
  1.2 窃电主体多元化,案件不断攀升
  最近几年来,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窃电现象逐渐在城乡蔓延开来,窃电主体也涉及到了社会中的各行各业,不仅囊括了个体企业中的诸多行业而且在个别国企和中外合资企业中也有所抬头,这不仅造成了窃电队伍的不断扩大,而且也使供电企业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 供电部门在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言,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下面将对其进行简要的论述和分析,以期加深我们对用电检查的建议的
  完善。
  2.1 主观因素
  就主观因素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供电企业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重视,一般而言,尽管在用电检查的主体是供电企业,但是真正完成整个检查的实施者却是企业中的检查人员。而事实上,对于这二者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忽视现象。突出表现在:很多供电企业虽然也在不断加大对用电检查的宣传力度,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却并没有将其落实到工作实处,而另一个突出的表现则是即使供电企业也制定了相关的理论方案来完善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着的不足,但是由于用电检查人员对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也导致了用电检查管理制度落实的不好。
  2)由于用电检查和用电监督工作的分工不明确造成的。在现行的《电力法》中将电力政企相互区分成两个部分,一方面由于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移交,使用电检查的主体变成了电力管理部门,而查处的性质也就变成了行政执法,而对于另外一部分查处的主体则依旧是用电企业自身,查处的性质则属于民事行为,但是对于这二者之间的界定尚且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这也就造成了用电检查工作中把握的不到位现象的出现。
  2.2 客观因素
  客观因素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现有的教育培训不能满足供电检查工作的需求。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仅体现在社会上的培训机构,还是在学校的教学以及对于用点检查方面专门举办的培训都存在着一定严重忽视的现象,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用电检查程序不当、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2)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取证工作难的现象。由于违章、违法客户的窃电手段非常隐蔽,而且也由于电能自身的特性,导致了对窃电用户制裁上缺乏证据,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通过证据才能完善,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起到用电检查管理的监管及督促指导作用。
  3 强化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建议
  3.1 正确认识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培养高技能的人才
  由于管理者、用电检查人员、以及新的用电客户在不断的更新出现,因此,个人的认识程度不同,只有我们追求一个长远目标,加大用电检查的宣传力度。把用电检查的重要性认识提升到一个社会准则的层面来。培养高技能的人才,不管是社会组织还足供电企业内部组织,都要对供电企业管理工作者和用电检查工作者进行职业培训,不断学习新的科学知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提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作业水平,这样才能保证用电检查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可持续发展。
  3.2 采用多种方式来检查窃电
  现在窃电行为开始呈现出多发性、主体多元、手段隐蔽并趋向高科技的特点,所以如何有效的预防窃电行为的发生也是工作重点之一。所以要采用多种方式来检查窃电分别为:①经常性检查法;②电量检查法;③仪表检查法;④用电能表检查。
  3.3 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行为加强监管力度
  盗窃电能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量刑可以依据《刑法》2 4条盗窃罪来进行处理。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中,要全面配合、协同公安部门一起行动,及时、正确地收集证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通过合法途径及时、到位地追缴电费,对于情节严重的窃电者,还要通过行政和司法渠道追究窃电者的责任,使之受到应得的处罚,并对其他窃电者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但对于一些窃电行为恶劣的用电客户有必要通过法律渠道对其进行制裁。对于性质和情节严重的窃电行为,为防止其对社会用电行为造成极坏的影响,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击 。
  4 结束语
  通过对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基本认识和了解,我们可以发现目前供电企业在供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了解了这一现状之后,才能够使我们对改进供电检查工作中的诸多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用电检查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邓秋红.小议用电需求侧管理在提电检查水平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11.
  [2]陈蓓艺.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提高用电检查的效率[J].科技创新导报,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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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雅宝题库交流网,可以欣赏到这么多的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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