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文职人员和驾驶员若干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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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23: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招聘文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综合岗位(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岗位等)和会计岗位工作,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本次主要招录辅助执法岗位。招聘对象及名额如下:点击查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兵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土木建筑、法律、财务、文秘、消防等专业 或驾龄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3.男性:20岁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20岁至4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文职人员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东路333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中午12时。
咨询电话:88089130。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每人报考单位及岗位仅限1个。报名人员将《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链接底部下载电子表格)、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3059713721@qq.com),附件名称和邮件主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短信(微信)或电话通知。
(三)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
按1:3的最高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2份)、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证件照2张。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面试与资格复审一并开展。
(四)体格检查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递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工作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33号
联系部门: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579-88089130 137389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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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文职人员和驾驶员
文章来源:http://www.pjren.com/newshtml/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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